项目相关资料
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合同类:施工合同、与保函相关的主合同及附属从合同。
其他资料:如项目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能证明项目情况的文件。
合同相关文件
合同变更协议:若合同内容发生了变更,导致原保函期限无法满足新的合同要求,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变更协议。
主合同:提供原主合同,以便担保机构了解业务背景和整体交易情况,确认延期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业务逻辑。
质量保函
依据质量保证期规定: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条款来确定是否需要申请延期以及延期的时长,质量问题的界定和处理方式也要符合合同约定。
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如有必要,需提供由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证明项目存在需要延长质量保证期的质量问题或潜在风险,如出现质量瑕疵需要更长时间观察和整改等。
明确维修责任:在申请中明确在保函延期期间,申请人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和处理方式,确保担保机构和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行业惯例和操作规范
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等领域,《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等国际规则明确要求银行保函必须规定一个失效日期,以便于各方操作和风险管控,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国内实践:国内银行和担保机构在开具履约保函时,也通常会明确约定有效期,一般会根据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特点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至 180 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