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成立于我国认证认可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建的。它是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合并重组而来,进一步整合了我国的合格评定资源,提升了认可工作的系统性和效率。
申请cnas认证的流程:
1. 申请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管理体系文件等;
2. 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并给出审核报告;
3. 认证机构根据审核报告进行评定,如果符合要求,则颁发cnas认证证书;
4. 企业在认证有效期内每年进行监督审核,以保证持续符合要求。
CNAS认可规范:
认可规范:是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文件的总称。
认可规则(R系列):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和专项规则类文件。
认可准则(C系列):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准则(如等同采用的相关ISO/IEC标准、导则等)以及对其的应用指南或应用说明(如采用的IAF、ILAC制定的对相关ISO/IEC标准、导则的应用指南,或其他相关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CNAS针对特别行业制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
认可指南(G系列):CNAS对认可准则的说明或应用指南,包括通用和专项说明或应用指南类文件。
认可方案(S系列):是CNAS针对特别领域或行业对上述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
对实验室而言,CNAS认证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依据相关认可要求对实验室进行评审的一项资质。目前我国除香港、台北分别有两家认可机构外,就只有CNAS有资格对实验室进行认可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