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年检和升级
1. 房地产开发资质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2. 年检合格的,继续保持其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晋升制度,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晋升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四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土地证,国土局颁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因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提,而房地产开发也并非于房屋建设或者商品房屋的开发,而是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在内的开发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活动中一项重要制度,属于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诸环节中的首要环节。所谓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作为不动产,与其他商品的开发相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大、耗力多、周期长、高赢利、高风险的特点,使房地产开发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占居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经济越发达,时代越进步,房地产开发的范围越广,程度越深,内容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