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2.考试类别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 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考试对象
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6.考试方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7. 考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面试考试大纲:《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8.考试科目
类 别
笔试科目
面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9.考试日期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告。
10.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审查和确认考生信息。